2023-03-17

跨境电商资讯:不容错过的FOB大解析!这

有人说,FOB对出口商的风险更大,有可能造成货、款两空的结局?是的,你没听错,这绝不是危言耸听!

FOB本意是指船上交货(亦称"离岸价"),当货物在指定的合同交易期装运港越过船舷,随即通知买方,卖方即完成交货。这意味着买方必须从该点起承担货物灭失或损坏的一切风险。可在当前市场的交易环境中,买方大多会因为物流服务、价格优惠等利己原因,把收货人定为境外货运代理公司而非船公司。基于此条件下,交易的责任和费用就不能以"越过船舷为界"来作为划分,这也恰恰违背了FOB条款的含义,因此,不法商人利用货代或串通货代骗取卖方货物的情况时有发生。除了上述内容外,� �果指定货代需要通过其他专业航线货代订舱,那么运输中物权将无人掌控,运输一旦出现问题就不能得到及时解决。总体来讲,在出口业务中采用CIF或CFR术语成交要比采用FOB有利。倘若遇到不得已采用FOB条件成交时,我们还应该留意这些潜在的费用风险。

1.船货衔接不当的费用

FOB,船货衔接是关键。如果没有及时装柜入港上不了船,那产生的空舱费、滞期费等都将由发货人承担;反之备货装柜太早,超期箱使费、仓储费等也是要由发货人来承担的。所以FOB对于装运期和装运港要再三确认,保持密切沟通,保证船货衔接。

2.目的港无人提货产生的费用

因某种原因,货物运到目的港后收货人未提货也未付运费,此时承运人除无法及时收回运费外� �还面临货物要被当地海关拍卖或者产生高额堆存费等情形。这种情况下可能首先向收货人请求支付,无果后会转向发货人。

• 海运费:原则上首先应由收货人承担,当无人提货,则可能会转回发货人承担;

• 提货:首先通知收货人提货,无人提货,通知发货人处理,如回运或转卖等;

• 目的港滞箱费、滞港费:无人提货产生滞箱费及滞港费,货不抵费的情况下,可能会要求发货人承担。

3.倘若遇到不得已采用FOB条件成交时,我们还应该留意这些潜在的费用风险。在现行出口形势下,出口商必须接受 FOB贸易术语,这样会给出口商带来更多风险,特别是大额贸易的,出口商要擦亮眼睛,调查进口商的信用

原文转载:https://www.kjdsnews.com/a/1352924.html


欧洲之星 票价:https://www.30bags.com/t/欧洲之星 票价.html
欧洲之星大客车:https://www.30bags.com/t/欧洲之星大客车.html
欧洲之星豪华大巴:https://www.30bags.com/t/欧洲之星豪华大巴.html
欧洲之星火车:https://www.30bags.com/t/欧洲之星火车.html
欧洲之星嘉年华:https://www.30bags.com/t/欧洲之星嘉年华.html
欧洲之星客车:https://www.30bags.com/t/欧洲之星客车.html
backorde red:https://www.ikjzd.com/articles/3857
大咖建议:https://www.ikjzd.com/search?keyword=大咖建议
印度市场:https://www.ikjzd.com/search?keyword=印度市场
菜鸟加速中韩跨境"三日达"覆盖;欧盟海关新规生效,USPS发出提醒 :https://www.kjdsnews.com/a/1352923.html
不容错过的FOB大解析!这些潜在的费用风险你都留意了吗? :https://www.kjdsnews.com/a/1352924.html

No comments:

Post a Comment