一、炭产品简介
根据原料种类不同,通常炭产品分为动植物来源的炭产品和矿物来源的炭产品两大类。其中,动植物来源的炭产品主要指由木材、竹子、椰壳、骨头等为来源加工制得的炭产品,例如木炭、竹炭或椰壳炭等;而矿物来源的炭产品主要指由煤和石油为来源制得,例如由煤作为原料制得的焦炭或以石油作为原料制得的炭黑等产品。
另外,根据炭产品是否有活化工艺,可以将其分为活性炭和非活性炭。常见的活性炭是由煤、木屑、果壳、椰壳等材质为原料,经活化获得的粉末或者颗粒状产品。值得注意的是,炭黑和木炭通常是指未活化的炭产品;如经活化则称为"活性炭"。
二、运输危险性分类
联合国TDG法规给炭产品的运输危险性分类分配了特定条目,具体如表1所示。
表1 联合国TDG法规中炭产品的列明条目
由表1可知,炭产品属于第4.2项危险货物,具有自热危害,因为炭产品容易与空气中的氧气逐渐发生氧化还原反应,释放热。如果热量无法及时释放,会导致炭产品内部温度升高,最终在经过一段时间的诱导期后,引发着火或自燃。
友情提醒:依据TDG中相关的特殊规定223,炭产品如按照联合国《试验与标准手册》进行自热试验,而不显示自热的话,可不划入上述条目。
三、不同运输模式的差异性对比原文转载:https://fashion.shaoqun.com/a/1818284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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