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言
台湾地区专利无效制度采用 "行政举发为主、司法确认为辅"的二元架构,其核心程序为经济部智慧财产局(TIPO)的行政审查,后续可衔接行政诉讼。以下是关键要点及与大陆制度的对比分析:
一、法律框架与流程
1. 核心法律依据
《专利法》(最新修订:2022年)
《智慧财产案件审理法》(设立专业法院)
管理机构:经济部智慧财产局(TIPO)
2.核心程序:专利举发(行政程序)
【举发人提出申请】——【TIPO形式审查】——【通知专利权人答辩】——【TIPO实质审查】——【举发成立,撤销全部/部分专利权】——【举发不成立,维持专利权】——【当事人不服可提行政诉讼】
3、关键特征:
行政程序前置:无效宣告必须通过TIPO举发程序(与大陆类似,区别于香港直接诉讼)。
司法审查:行政诉讼由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(IPC Court)专属管辖(大陆由北京知识产权法院管辖)。
二、举发程序关键规则
1.举发事由(《专利法》第71、119、141条)

特殊限制:
举发需基于 具体证据(如对比文件、使用公开证明)。
同一专利权不得以相同证据和理由重复举发(避免程序滥用)。
2. 程序流程
期限:
答辩期:专利权人收到通知后 1-3个月(可延期2个月)。
TIPO审查周期:平均 12-18个月(复杂案件可延长)。
证据规则:
非中文证据需附繁体中文译本(翻译成本占举发成本30%-50%)。
接受域外证据(如USPTO/EPO检索报告),但需公证认证。
并行程序:
侵权诉讼中被告可提举发,法院通常中止侵权审理(与大陆"民行交叉"处理类似)。
三、司法审查阶段
1. 管辖与程序
专属管辖: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(IPC Court)一审 → 最............. 原文转载:https://fashion.shaoqun.com/a/2296872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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