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23-12-18

【个税】哪些收入属于个人境外所得,需要交个税吗?

境外收入的范畴是如何界定的呢?境外收入是指个人在中国境外取得的各种收入,包括工资薪金、稿酬、特许权使用费、经营所得、利息股息红利、租金收入、财产转让所得、偶然所得等。判断一笔收入是否属于境外所得,需要根据个人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、从境外企业或组织获得报酬、在境外从事生产经营活动、持有境外股权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。


境外所得范围

根据《关于境外所得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的公告》(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0年第3号)规定,下列所得,为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:

1.因任职、受雇、履约等在中国境外提供劳务取得的所得;

2.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支付且负担的稿酬所得;

3.许可各种特许权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;

4.在中国境外从事生产、经营活动而取得的与生产、经营活动相关的所得;

5.从中国境外企业、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取得的利息、股息、红利所得;

6.将财产出租给承租人在中国境外使用而取得的所得;

7.转让中国境外的不动产、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股票、股权以及其他权益性资产(以下称权益性资产)或者在中国境外转让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。但转让对中国境外企业以及其他组织投资形成的权益性资产,该权益性资产被转让前三年(连续36个公历月份)内的任一时间,被投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资产公允价值50%以上直接或间接来自位于中国境内的不动产的,取得的所得为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;

8.中国境外企业、其他组织以及非居民个人支付且负担的偶然所得;

9.财政部、税务总局另有规定的,按照相关规定执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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